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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2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府办信息公开科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我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突出重点,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首先,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其次,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三)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55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5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96条;不公开政府信息804条的。 (二)公开渠道 1.互联网。“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及本局门户网站。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城建档案馆窗口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建设透明政府的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制度需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 五、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和贯彻落实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阳光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3.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建设。将继续完善公告栏和局门户公开网站,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想方设法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软硬件设施,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 4.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宣传,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O一三年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