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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 (一)在调整有关工作人员后及时公布情况。2012年调整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个别人员,及时公布相关调整人员的文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继续落实有关工作任务。本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同时,指导和督促全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并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按照有关工作制度执行。本局按照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四是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增加了相关制度项目。一是按科室业务特点设计了同类型需公开信息提前一次性审查制度;二是在局拟稿中增加了公开属性选择项目;三是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说明基础上再压缩编写说明以便各科室人员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由于我局涉及敏感问题比较多,很多文件和信息都不方便向公众开放,所以2012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等六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本局已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督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乐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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