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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供电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供电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乐清市供电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2012年12月30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班子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电力部门的实际,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提升。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稳固“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明确的经办机构、有明确的管理部门、有明确的经办人员”。二是将政府信息工作职责纳入专职绩效管理范畴,落实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上填报,明确推行《条例》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畅通性、及时性。三是强化《条例》工作制度的实施,严格根据主动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条例》工作的流程,使得各部门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将电力方面的法律、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但介于企业保密相关规定,不便公开或公众需求量很少的信息资料,只能通过依申请公开这一方式公布。市民可在网上填妥信息公开申请表直接发送,我们根据市民需求提供相应信息资料。201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为144条,其中属于文件的10个,属于停电通知67条,其他政务动态的67条。另,全年累计发文350个,其中无需公众知晓或参与、纯内部事务的文件340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相比上一年度有明显的增加,而且将我局政务动态公开到信息网上,让广大市局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电力发展情况,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网上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个别信息还不够及时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社会和企业发展具体形势,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做好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不断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步,积极服务于乐清地方经济繁荣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