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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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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确定工作经办机构,明确责任人。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周勤荣副主任分管。市社办公室为经办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林可同志为具体经办人。二是配置专门的电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 二、积极、主动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我市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对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重新调整了本单位机构信息,领导分工、科室职能等内容。二是按照《乐清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暂行规定》,有效落实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公文或其他信息的发布和保密情况,由拟稿人在发文稿上注明对该公文的公开意见后,由科室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核稿、单位领导审签后发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或涉及其他部门的,我们规定应当送交上级部门审批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经批准或确认后再予以公开。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同时,还通过加强本社门户网站的建设,以及与新闻媒体合作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社网站于2012年年底正式启用,网站设“重要新闻、社务动态、为农服务、农合联、市场行情、党建之窗”等六大版块,通过网站及时由专人发布本社的各类信息。2012年,公共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8个,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2条,及时更新信息2处;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公众举报、投诉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三、及时汇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要求和《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式和要求,我们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五、2013年工作思路 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社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 一是加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不够多等问题。鼓励广大群众及全社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社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供销系统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社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3年2月1日
附件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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