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乐清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2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到目前为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在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强领导下,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在办公室的具体操作和局机关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学习,提高工作水平。组织有关部门同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 三、健全保密审查工作。为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市公安局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年 12月 31日,我局累计发文632条,其中属主动公开的10条;其他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74条。 (二)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市公安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公共服务等五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我局发布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信息公开数量不多、内容形式单一、更新速度迟缓、群众参与度不高等。 七、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1月,互联网“乐清公安门户网站”已经开始运行。我局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依托“乐清公安门户网站”这个平台,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并根据《乐清公安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以下方面: 一、落实人员保障。全局各单位均确定一名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对上报门户网站的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同时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对上报信息的审核。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将门户网站的信息录用纳入2013年的宣传绩效考核,局属单位将全面对照门户网站各版块的内容,积极收集本单位应公开和可公开的信息,并及时上报;对于属于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不予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我局将以“公开、便民”为原则,以各种形式,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