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3/2013-136454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3-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7- 28 23 :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年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努力构建行业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我局自身建设健康发展。现将我局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求真务实,措施到位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1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94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6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1年,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等六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城建档案馆窗口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本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1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工作还不够扎实;二是公开内容不充分、不及时。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局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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