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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年 1月 1日至止。 一、概述 2011年,市审管办(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完善了市审管办信息办公室(设在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9室)的设置,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审管办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2011年审管办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完善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二是完善并执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四是完善并执行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1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7条,主动公开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条。 (二)2011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总结信息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中心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中心政府信息。同时,行政服务中心按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考虑到客观因素,个别信息发布不够及时。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一二年三十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