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9/2013-136484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3-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7- 28 23 :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10年,本办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建立了有关工作机构。根据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郑晓峰为组长,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2010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即各科室具体指派专人负责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信息填报后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局长复审后,提交局长复核后面向社会公布。同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三)建立了有关工作制度。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同时结合实际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调整、更新,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50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0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局各科室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职能、计划总结、会议通知、执法程序、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都已在政府网上公开。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我局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我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我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督促全市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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