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6/2013-136550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13-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乐清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3- 07- 28 23 :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自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通知,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市民族宗教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一、概述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全面梳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填报工作。我局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上报了乐清市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赋予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一般操作人员权限。

  (三)、创新方法,依法公开民族宗教政府信息。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民族宗教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公文总结等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08年,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3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我局还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08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办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我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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