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乐清市水利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水利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条例》已于 一、概述 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南远担任组长,局机关各室负责人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信访督查室,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为了把这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做好,便于网站的维护、信息内容的更新,我局安排办公室负责网站的管理和维护。从而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08年,市水利局共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发布公开政务信息56条,乐清水利简报刊出7期,被水利部网、中国水利网录用信息稿件3篇,省水利网录用10多篇。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8年,市水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水利信息动态、水利审批、资金补助等多个门类,给广大市民着实带来了便利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 互联网。2008年,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下面的水利局子板块和乐清水利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单位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同时,并配备了专门办公场所和专门人员,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8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