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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局实际,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自全市信息公开会议以后,本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成员、综合办主任孔建林具体负责落实,确定综合办为具体承办科室,全面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流程程序。按照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和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规范,编制完成了《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处理时限;公布信息公开的监督联系方式。编制完成《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科室作了详细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员制度,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在各科室确定一名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电脑网络技术较强的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相关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清理历年档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按照“由远到近”的原则对 2003年至2007年的文件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方面进行全面清理。积极接轨落实,逐步实现信息公开日常化。以市政府信息网为平台,积极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轨,并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范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本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 20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机构信息6条,占6%,政策文件75条,占79%;工作信息5条,占5%;行政执法类共9条,占9%。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8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等六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 一是统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子网页上定期向大众公布。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 2008年,网站进行了改版,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方便群众检索。三是利用局内部oa系统,对内部信息进行公开。 2.公共查阅点 在大厅设立多媒体触控一体机,将“乐清市食品药品信息网”设为首页,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志,方便群众信息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本局制定专门制度,成立专门的机构,明确收费标准,严格办结时限,建立专门表格,实行专人负责。 2008年,本局未收到 1例申请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工作机构欠完善。本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依托局网络信息员制度初步建立了一套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但是由于全部是兼职人员,工作繁忙,缺少培训,且部门众多,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下一步,本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上报制度,细化各信息员责任,加强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不断强化局内部信息公开网络建设。 二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本局门户网站经过多年的应用后,知晓率较高,但是市政府网站的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子网站由于刚刚建立,影响力有限。下一步,本局将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向群众宣传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同时注意在日常监管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争使信息公开意识深入人心。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