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9/2013-13650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广播电视台
  • 成文日期:
  • 2013-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7- 28 23 :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台2009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 述

  2009年,我台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台党组书记、台长陈华禄任组长,分管副台长林午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中心主任为成员。下设专门办公室,由台办公室副主任杨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秘书和文书任成员。我台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成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我台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及时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由专人负责,配备专用电脑,形成文稿或汇总材料后,由分管文秘工作的台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分管副台长或台长亲自过目签发;文稿上传网站后台,由分管文秘工作的台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后,发布网站前台。我台对信息公开内容形成、发布工作各个环节做到认真、谨慎、细致,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该公开的一律公开,不该公开的一律不公开;对拿不准的信息内容,做到层层过目,严把关口,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三)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目前,我台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经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四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09年,我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8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46条。与200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相比,均有大发幅度增加和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全市排名由2008年的第89位上升至2009年的第41位。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9年,我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决策信息、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五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我台发布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台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台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台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09年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有些相关政府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台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乐清市广播电视台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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