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9/2013-136505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3-07-28 23:44: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7- 28 23 :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09年1

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本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2008年的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切实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调整了有关工作机构。针对科室有关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小组成员,明确了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有人管,专人抓。 

  (二)落实了有关工作任务。2009年,本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同时,及时指导和督促本局职能科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好依申请公开和规范标题及分类等6方面工作,推进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2008年建立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据可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09年12月8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5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9年,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民生事项、办事指南等八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或者“雁荡法治网”上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本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本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9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0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能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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