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1/2013-136589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虹桥镇
  • 成文日期:
  • 2013-0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虹桥镇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虹桥镇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7- 29 00 : 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镇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我镇建立了有关工作机构及工作制度。成立虹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镇党政办负责,党政办公室两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同时明确了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责任明确到人,同时在镇、村都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并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并由专职人员负责为群众日常服务。目前,我镇按照规范要求编制《虹桥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虹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结合本镇实际,制订《虹桥镇村民委员会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同时,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前期工作中,我镇梳理了2003年—2007年的政府信息并逐一公布,2008年的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日公开,截至2008年12月31日,属于主动公开315条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有6个,其中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人事信息等六大类,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虹桥镇”网页上查阅本办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本办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至今,本办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本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本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除了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要拓展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增强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便利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咨询服务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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