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7/2013-136543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3-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3- 08- 12 10 : 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上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蔡贞洛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倪火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09年,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5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9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09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等七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0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还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我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相关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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