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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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3年,全市上下围绕创建森林城市的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柳市镇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单位和陈晖等3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创先争优,为推进我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和“美丽乐清”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6日 附件 2013年度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5个) 柳市镇人民政府 虹桥镇人民政府 淡溪镇人民政府 雁荡镇人民政府 清江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36名) 陈 晖 周建平 张良博 赵伯敏 孙 政 谷亨挺 郑晓东 郑鹏海 蒋秋杨 蒋 成 陈建永 王 东 阮清华 干方厅 陈海华 赵琴丰 金阿银 钱立光 蒋正剑 孔丽琴 曾 兵 王旭广 倪晓杰 陈余良 黄爱丽 胡臣旭 许永杰 刘剑伟 仇滨滨 王贤升 张文亮 方素琴 芦云丰 张彭余 刘洪圣 罗秀强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发〔2014〕7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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