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仙溪镇卓南滨水公园等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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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仙溪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仙溪镇卓南滨水公园等项目立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乐清市仙溪镇卓南滨水公园等建设项目立项,并批复如下: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本立项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手续有效,逾期自行作废。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16日 抄送:乐清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市政园林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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