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乐清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C证)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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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进〔2014〕44号 关于举办乐清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上岗资格证(C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加快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C证)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自主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C证培训班学员(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情况及政策解说、心理健康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学生心理个案分析与心理辅导技巧、学生团体辅导案例分析与辅导技巧、人际关系心理学基本理论、师生交往技巧及教师心理健康保健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理论培训共6天,分别安排在 培训地点:乐清市丹霞路小学(原乐成八小)。 四、考核要求 要求撰写一篇培训体会、理论笔试,笔试及出勤与作业考核合格者可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颁发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C证)。 五、其他事项安排 培训费(包括资料费、交通费、伙食补贴)每人600元, 培训后凭发票回原单位报销。联系人:黄益远,13905877340,687340。 请各学校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按时报到缴费并参加培训。 附件:乐清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C证培训班学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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