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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乐清市打造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职能部门考核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4-01350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4〕5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11-0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4年度乐清市打造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职能部门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2014年度乐清市打造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职能部门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提升发展的决定》(乐委〔2014〕4号)要求,为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全力推进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根据省级电气产业集群考核、温州市产业培育考核以及省、温州市级工业强市建设考核的要求,结合我市千亿级电工电气产业集群打造重点工作,分解工作任务,强化考核标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一)考核一般在年终进行,由市经信局另行制定考核细则。

  (二)市考绩办负责对市经信局进行考核,市经信局牵头对其他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三)考核以报送材料、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总分及赋分

  考核总分50分。每项考核内容达到要求的得满分,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视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分。因统计原因无当年数据的,参考上一年度数据;部分指标没有专门针对电气产业设定的,按相关数据的60%计算。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总分。

  附件: 2014年度乐清市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14年度乐清市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建设

序号 

责任部门 

考核内容 

分值 

1 

市发改局 

1.会同市经信局编制电气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10 

2.建立产业项目库,制定加快产业项目备案手续新措施。 

10 

3.争取省级以上产业平台和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个以上。 

10 

4.推进德力西集团、人民集团等省级重大产业化项目开工2个以上。 

10 

5.完成省级产业集聚区申报工作,争取省产业集聚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0 

2 

市经信局 

1.牵头实施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建设考核,争取我市在温州市电气产业培育考核中排名前列、省级产业集群考核先进。 

10 

2.争取省级以上产业平台和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个,开工建设乐清市省级电气工业设计基地。 

5 

3.开展2次以上针对中小微企业管理人才的培训,推荐现代企业制度创建工作试点企业2家以上、精细化管理试点企业4家以上、温州市“两化”融合(信息化)示范试点企业2家以上。 

10 

4.完成电气企业小升规70家以上,亿元企业6家以上。 

5 

5.建立产业建设项目库,其中电气产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达80项以上,旧厂区改造完成18万平方米以上,电气产业小微企业园启动和开工建设8个。 

10 

6.申报电气企业省级技术中心2家以上,新产品认定7个以上,完成规上新产品产值率达23%以上。 

10 

3 

市科技局 

1.创建高新技术企业15家以上,省科技(创新)型企业50家以上。 

10 

2.创建温州市科技(创新)型企业35家以上,乐清市科技(创新)型企业55家以上。 

10 

3.新建企业研发中心30家以上,省级企业研发中心3家以上。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1.5%以上。 

10 

4.每万人拥有工业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数3.7个,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100个以上。 

5 

5.科技创新园建设完成目标,计划年内开园。在符合工程规划的前提下,尽快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吸引第一批优秀初创型企业入驻孵化;协助在孵化器落实电气工业设计基地,其中一期2000平方米,二期2000平方米 

5 

6.实施电气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立项9 

5 

7.争取省级以上产业平台和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个。 

5 

4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1.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电气产业各扶持政策财政资金保障。 

10 

2.按照文件要求配合出台电气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各项扶持政策财政资金保障。 

10 

3.整合使用市工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配合完善优化管理办法,落实市政府促进电气产业集群发展有关财税优惠政策。 

10 

4.加大电气产业公益性支持力度,配合出台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共性问题财政扶持政策,制定实施细则。 

10 

5.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省级以上产业平台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库,出台省市级以上产业各项先进奖励资金分类管理使用办法。 

10 

5 

市人力社保局 

1.加大电工电气产业国外智力引进力度,全年计划实施引智项目10项,引进博士后2名。 

10 

2.针对电气产业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10场,小型招聘会20场以上,高校招聘会7次以上,普工招聘会5次以上。 

10 

3.培养电气工程师150名。 

10 

4.在电工电气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工作,认定技师100名,新建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10 

5.完成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26家。 

10 

6 

市国土资源局 

1.新增非耕地土地计划指标不少于40%用于工业。 

15 

2.工业用地供地1200亩,低效再开发土地用于工业项目300亩。 

15 

3.工业用地追加容积率,最低不少于300亩。 

10 

4.工业盘活用地500亩。 

10 

7 

市住建局 

1.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完成《乐清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专项规划》的编制,编制《柳白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10 

2.完善产业发展基础配套,完成《乐清市小微创业园布点规划》的编制,并做好10个以上小微园区的规划选址。 

15 

3.优化产业基建项目建设审批,建立厂房建设项目库,完成旧厂房改造30万平方米以上。 

15 

4.制定加快企业厂房竣工验收和房产证办理新措施。对于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的每项扣1分。 

10 

8 

市商务局 

1.出台配套的电商补贴政策。 

15 

2.培育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2个,争取省级以上产业平台和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个。 

5 

3.专业行业知名门户网站2个。 

5 

4.市级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2个。 

5 

5.组织企业外出参加国际性展览、经贸交流、论坛等活动5次以上,新增浙江出口名牌数1个。 

10 

6.培育调整出口促进政策,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出口增长率达5%以上。 

10 

9 

市统计局 

1.开展组织对工业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1次以上,内容涉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加值率、RD经费、发明专利、新产品产值率等5个以上主要经济指标。 

10 

2.做好规上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分析5次以上,内容涉及做好工业产值、增加值、工业投资等重点指标监测分析。 

10 

3.做好全市规下转规上工作,会同市经信局完成电气企业小升规70家以上。 

10 

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完善行业统计目录规范调整和规下企业统计样本。 

10 

5.参与做好省、温州市级产业考核工作,每半年提供省级电气产业集群考核监测平台基础数据,及时审核审定部门、镇街产业相关数据。 

10 

10 

市市场监管局 

1.建立工业企业目录库,及时反馈到镇街与相关部门,确保全年实现“个转企”1900户。 

25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重点开展商标侵权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合法权益案件10件以上。 

10 

3.全年新增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商标、商号)数(个)3个、温州市知名商标7个以上。 

5 

4.整治规范电气专业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无照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年疏导市场主体3000户以上,重点行业无照处置率达90%以上。 

10 

11 

市质监局 

1.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60% 

15 

2.新增浙江名牌产品1个、温州名牌产品12个。 

10 

3.评选出2014年乐清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 

5 

4.国家工业电器质检中心通过验收。 

10 

5.查处电气产业无证、伪劣产品生产行为,完成以健康安全类产品为重点的定期、专项、执法等形式的监督抽查500批次以上;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10 

12 

市金融办 

1.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服务电气行业企业30家以上。 

10 

2.完成电气行业企业股份制改造1家。 

10 

3.力争完成电气行业企业挂牌1家。 

10 

4.引导银行服务电气企业5家以上。 

10 

5.优先开展5家以上电气企业债务协调帮扶工作。 

10 

13 

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142亿,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0%以上,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5%以上,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23%以上。 

5 

2.完成年度有效投资(工业性投资)30.8亿元。 

5 

3.年度工业供地任务700亩,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库和进度表。 

10 

4.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亿元。 

5 

5.年度围垦任务1500亩。 

5 

6.“一区六园”深化整合提升方案通过省级评定。 

15 

7.建立域内企业分类管理档案,争取省级以上产业平台和专项资金补助项目1个以上 

5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函〔2014〕54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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