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4-01362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4〕4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12-10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赵明皓

  副组长:陈全满(市府办)

  张立中(市生态办)

  成 员:市农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市政园林局、风景旅游局、移民办和各水源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办,张立中兼办公室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机〔2014〕44号.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