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住宅片区、道路标准地名命名和更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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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虹桥镇、城南街道、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关于“镇武花园”“运河家园”等住宅片区的命名与更名和城南街道、城东街道、“车站路”、“广厦路”等道路名称的标准地名命名。(详见附表) 附件:住宅片区、道路标准地名命名和变更统计表 乐清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8日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区〔2014〕319号关于公布住宅片区、道路标准地名命名和更名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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