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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以上名优教师结对帮扶2014年度新教师暨骨干教师支教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14-1781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教政〔2014〕58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4-12-15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本市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根据《乐清市2014年新教师培训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市级以上名优教师结对帮扶2014年新考录教师活动,作为骨干教师支教的新形式进行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形式

  以本市名优教师为指导师,与2014年新考录的教师建立师徒结对关系,具体结对安排见附件。

  二、结对时间

  结对时间为三学年,第一学年(201410月至20159月)为集中指导,后两学年为跟踪指导。

  三、工作职责

  (一)指导师职责

  1.制订新教师结对帮扶工作具体计划和活动行事历,切实加强新教师试用期学科教学工作的指导;

  2.向新教师介绍本人专业成长经历、教学思想、学科教学经验等;

  3.主动听取新教师随堂课和公开课,并进行诊断性评课,指导新教师进行教学反思,第一学年对新教师听评课不少于20节; 

  4.主动为新教师上示范课和常态课,耐心指导与引领新教师有效开展备课、上课、说课等活动,第一学年为新教师上的示范课不少于6节; 

  5.积极指导新教师撰写教学日志和教科研论文,每学年至少为新教师指导教科研论文一篇;

  6.负责对所结对新教师情况作书面总结、鉴定;

  7.跟踪指导期间的工作按照新教师成长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

  (二)新教师职责

  1.依据指导师制订的帮扶工作计划,主动联系指导师,积极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2.了解指导师的专业成长经历、教学思想、学科教学经验等,虚心向指导师学习、借鉴;

  3.主动邀请指导师听取自己的随堂课、公开课,积极开展课后反思、说课、评课等,并予记录,第一学年不少于20节; 

  4.主动听取指导师常态课和公开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课后主动向指导师交流听课心得,向指导师请教如何备好课,上好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 

  5.坚持写教学日志或随笔,自觉开展教科研工作,每学年至少向指导师上交论文一篇,要求指导师进行指导、修改;

  6.结对完成后,写一份较高质量的拜师结对书面总结报告,并进行汇报交流。

  四、有关要求

  ㈠ 各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名优教师与试用期新教师跨校师徒结对工作,各名师、骨干教师所在学校要为结对带徒创造条件,支持名师、骨干教师做好带徒帮扶的各项工作。新教师所在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为新教师跨校拜师活动提供方便,使新教师名师跨校结对活动真正得到落实。

  ㈡ 各名优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承担新教师的指导任务;新教师要积极向指导师学习,使自己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认真履行新教师的结对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结对任务。

  ㈢ 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名师、骨干教师与新教师跨校师徒结对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新教师的拜师学习工作考核情况将纳入新教师试用期满综合考核成绩;各指导师的带徒帮扶情况也将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届时评出若干优秀新教师和优秀指导师,并给予奖励。

  附件:乐清市2014年新教师与名优教师结对分组名单 

  乐清市教育局

  201412月12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教师教育院,乐清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局直属各单位、市教师进修学校。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2印发 

   


附件下载:2014 学前教育 分组修改.xls
附件下载:2014 小学 各科分组修改.xls
附件下载:2014 中学 各科分组.xls
附件下载:乐教政〔2014〕58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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