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统筹2014年度我市公办学校网络应用资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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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统筹管理使用一定比例信息技术费的通知》(乐教计〔2007〕21号)文件:“全市中小学统筹管理使用信息技术费5元/每生每学期,用于统一支付教育城域网网络信道资费及开展网络应用费用”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公办中小学在财政下拨的事业经费中统筹提取2014年度网络应用资费共计1429150元,此经费专项用于支付电信、广电等单位教育城域网网络信道资费及相关资源的应用费(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2014年度乐清市公办中小学网络应用资费统筹方案 乐清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日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2014年度乐清市公办中小学网络应用资费统筹方案.xls 附件下载:乐教计〔2014〕50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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