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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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14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现就对各镇、街道进行年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列入2014年度镇、街道考绩的“经济发展-现代农业”中“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主要考核指标依据《2014年度镇、街道考绩法》(乐委〔2014〕2号)和《关于下达2014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任务的通知》(乐农〔2014〕54号)。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请各地于12月22日之前上报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2014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年终考核报表,所有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年度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亮点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2)2014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考核报表(表1、2)。逾期不报给予酌情扣分。 联系电话:61880128,传真61880298 农民信箱:市农业局经管科-虞旭平 附件:1、乐清市2014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考核报表 2、乐清市2014年度“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考核报表 乐清市农业局 2014年12月16日 抄送: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乐清市农业局(林业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农〔2014〕139号附件.doc 附件下载:乐农〔2014〕139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工作年终考核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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