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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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办: 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顺利建设,圆满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乐清市2014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4〕23号)文件规定的建设标准,结合考核验收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浙财社〔2013〕207号和浙财社〔2014〕70号文件下拨给我市的560万元资金(福彩公益金列支)拨付给你们,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经费。资金到位后,请做到专款专用、账物相符、有帐可查。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资金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乐民救〔2014〕327号关于下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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