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大荆镇敬老院下拨建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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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荆镇社会事务办、财政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五保集中供养条例》和上级有关养老文件精神,不断改善养老机构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完善养老机构的配套设施建设和修缮,经研究,决定将《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幸福院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3〕314号)文件中下拨给我市的30万元经费,下拨给你镇,用于敬老院房顶建设、室内装修、设备购置等。 该项经费由市财政汇入你镇财政账户,请你镇在款项到帐后,及时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做好账目、有据可查。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1日 抄送:乐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救〔2014〕325号关于给大荆镇敬老院下拨建设资金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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