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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取消或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14-17774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民优〔2014〕324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4-12-17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有关镇(街道)社会管理办、财政办: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调查核实,决定对159名亡故或不再符合补助的人员(60周岁以上老退伍军人59人,复员51名,带病回乡1人,三属11人,残疾军人13人,两参14人),注销、取消或调整定期抚恤、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从201511日开始停发,请相关镇(街道)社会管理办、财政办及时做好注销、取消或调整工作。 

  附:全市2015年度注销、取消或调整部分优抚对象人员名单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41211 


附件下载:乐民优〔2014〕324号关于注销、取消或调整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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