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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石街道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3/2014-1777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石街道〔2014〕108号
  • 发布机构:
  • 白石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4-12-18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

      《白石街道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3日    

  白石街道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乐清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街道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年初向各职能站所(科室)、社区、村(居)及企业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职能站所(科室)、社区、村(居)及企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街道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街道安委会通报批评二次的;

  2.对本辖区内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3.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对本辖区内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4.村(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附件:1.白石街道2014年度社区、村(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定细则 

  2.白石街道2014年度职能站所(科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定细则 

  3.白石街道2014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定细则 

 

  附件1: 

  白石街道2014年度社区、村(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评定细则

  单位:                                                 考核组签字: 

考核 

项目 

 

 

实得分 

一、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及安全会议(5分) 

1、社区、村(居)应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年度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3分) 

查看台帐,缺一项内容该小项不得分。 

 

2、社区、村(居)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分) 

查看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二、机构建设和安全资金投入 

(10分) 

1、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社区、村(居)级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成立义务消防队;辖区内有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企业或监管任务重的村,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7分) 

查看相关文件和台帐,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义务消防队名单;未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义务消防队扣7分。 

 

2、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排用于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和演练、重大隐患整治及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3分) 

查看安全生产相关办公经费帐薄、相关记录和现场设施等,未安排落实的扣3分。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档案(23分) 

1、社区、村(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及台帐。(15分) 

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协助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等。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 

基础档案应包括:安全例会、安全考核、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安全投入、宣传教育培训、事故管理、事故隐患管理、机构人员等方面,每缺一项,扣1分。 

台帐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台帐,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所属行业、法人代表、安管人员、联系电话及危险源情况等,无台帐的扣3分,内容不全的酌情扣分。 

  

2、按规定建立危险源台帐,明确相关监管责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4分) 

查看台帐,无台帐的,扣2分;未明确监管责任的,扣1分,定期检查记录无相应的、无针对性的措施的,扣1分。 

  

3、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4分)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查看文件),扣2分;未进行演练(查演练记录、照片等),扣2分。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10分) 

1、按照“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社区、村(居)干部要负责分包辖区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5分) 

查看有关文件和台帐,未落实不得分。 

 

2、社区要与辖区内村(居)签订责任书,社区、村(居)要与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安全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分) 

发现少签1例扣1分。 

 

五、日常监管 

(38分) 

1、制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指导、督促网格协管员落实网格任务。(3分) 

查看文件,未制定方案扣2分,未指导、督促网格协管员工作的扣1分。 

 

2、每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监督指导隐患单位做好整改工作。(12分) 

查看检查记录和档案,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每少一次,扣2分。 

  

3.加强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水库、塘坝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落实用电、消防等安全。 (7分) 

查看有关文件和治理方案、记录及总结,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每项扣1分。 

  

4、配合、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拆违工作,加大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5分) 

查看有关文件、记录及总结,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每项扣1分。 

  

5、认真配合、落实街道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可燃爆粉尘、涉喷涂作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进行重点整治。(5分) 

查看有关文件、记录及总结,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每项扣1分。 

  

6、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无违法建筑、无非法生产、五重大安全隐患”示范村创建活动。(3分) 

未开展创建活动扣3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分) 

查看相关资料,有需办理“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乡镇(街道)没督查的,发现一个项目,扣3分。无建设项目算缺项。 

  

六、事故管理和信访处理  

(6分) 

1、按规定进行事故上报,没有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现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3分) 

查事故管理情况档案或统计表及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的有关材料,发现1次生产安全事故瞒报、漏报、迟报、谎报情况的,扣3分,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的,扣1分。 

 

2、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举报、信访事件。(3分) 

未及时处理,每发生一起扣1分。 

  

七、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 

(8分) 

1、社区、村(居)村要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安全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等开展培训教育工作。(4分) 

查看培训纪录,未组织培训,扣4分,人员培训不到位的,扣2分。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运用标牌、标语、板报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常识。(4分) 

查看宣传教育活动记录、照片或现场的标牌、标语、板报等宣传教育材料,未开展的扣4分,不具体的,扣1分。 

 

八、附加分 

1、年度内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市、县、乡表彰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 

 

九、否决事项 

1、年度内被街道安委会通报批评两次的; 

 

2、社区、村(居)内有非法采矿的; 

 

3、社区、村(居)内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附件2: 

  白石街道2014年度职能站所(科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评定细则

  单位: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及 分 值 

具 体 考 核 办 法 

得分 

一、综合管理(10分)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精神;年度有计划、季度要针对安全问题召开会议,重要会议应当形成纪要,落实相应措施。 

(1)对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或未召开安全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召开安全生产、消防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全没有与会人员签字,每少1次扣1分; 

(2)不认真组织实施省市县安监局部署的“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的,每次扣3分; 

  

二、责任制(10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考核,明确和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档案制度、应急救援体系。 

(3)职能站所(科室)年终未进行责任制考核、考核无标准或没有一票否决的,发现1例扣2分; 

(4)系统内单位未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每例扣2分;  

(5)未建立安全生产台帐档案制度、应急救援体系的每项扣2分; 

  

三、隐患管理(10分) 

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治方案,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实施有效监控;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备案和严格监控,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缺一季度安全检查,或一般性隐患不及时整改每次扣2分;现场检查记录不完整、隐患未备案,档案资料不全或未按季度报送隐患整治表每次扣1分;  

(7)重大危险源未实施有效监控,或重大隐患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的,发现1例扣5分;重特大隐患隐瞒不报或因工作失误未查出来,未制定整改方案的加扣5分;  

  

四、宣传教育(10分) 

认真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等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负责人不熟悉安全生产工作扣2分;所属企业职工三级教育未达标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例扣1分; 

(9)不及时完成街道统一安排的宣传工作项目的,每次扣2分; 

(10)“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部署不及时或没有组织开展活动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上报活动总结每次加扣1分; 

  

  

五、安全检查(20分)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并按规定定期及时向安监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报表。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加强日常监督和自查,依法监督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重点场所,必须制定落实可靠的消防、安全生产防范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并建立档案制度。 

(11)未向安监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的每次扣2分; 

(12)未组织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每年开展少于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每次扣1分; 未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每项扣5分; 

(13)

(14)没检查、没记录,未建立档案制度的每项扣5分; 

  

六、事故处置(10分) 

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依照国家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5)无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处理,或处理措施出现严重失误的,每次扣2分; 

(16)对事故调查处理定性失误或未对责任人及时处理的发现1起扣1分;瞒报事故查证属实的扣5分,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次扣1分。 

  

七、事故控制(30分)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 

(17)事故死亡总数超县定指标的,每超1人扣10分; 

(18)每发生1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事故的扣20分;  

每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扣30分。 

  

八、加分 

1、年度内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市、县、街道表彰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 

  

九、否决事项 

1、年度内被街道安委会通报批评两次的; 

  

2、单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上报的; 

  

3、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等事故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单位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考核组人员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白石街道2014年度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定细则

  单位: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及 分 值 

具 体 考 核 办 法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8分) 

1、企业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总结,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列入企业业绩考核,考核奖惩到位。(4分) 

查文件或资料。无工作计划或无工作考核材料或无工作总结的均扣1分;未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列入企业业绩考核,扣1分。 

  

2、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的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企业负责人到每名职工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并逐级签订责任书。(4分)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的,扣1分;无其他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扣1分。查责任书签订情况,未全面逐级、逐层次、逐岗位落实责任制的不得分。 

  

二、安全管理(27分) 

1、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2分) 

未按《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要求建立机构的,不得分;未配足管理人员的不得分。 

  

2、贯彻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2分) 

查阅各项制度规范文件资料。包括(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2)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5)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6)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7)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8)安全生产台账的管理;(9)应急救援措施;(10)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11)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2、操作规程:(1)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每缺一项工作制度扣1分。 

  

3、建立安全管理台帐(11分) 

主要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机构网络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与上下级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3.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5.日常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包括上级部门单位检查);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照片资料等;7.安全生产各种培训及各类人员持证情况记录和考核资料;8、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记录;9.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检测资料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等;10.有关安全生产收发文件、报告件、函件等;11.其他需要保存整理归档的资料。少一项扣1分。 

  

4、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2分) 

查看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发现1台未检测或检查过期的设备,不得分。查看设备管理(保养、维护)记录,记录不完善的,扣1分。 

  

三、安全投入(12分) 

1、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2分)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2、企业在制定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确保安全设施到位。(8分) 

查财务报表,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年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改造、维护和检测检验;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及职业危害的防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未列入的,不得分;安全投入未纳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的,扣1分;安全管理机构无办公场所的,扣1分。 

  

3、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2分) 

查会计账薄,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不得分; 

  

四、隐患排查治理 

(18分) 

1、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企业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分) 

查相关资料和记录,未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的,不得分;企业负责人一年不少于4次下车间检查,每少一次扣1分。 

  

2、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节日、重要时期进行专门部署。(2分) 

查文件资料。未开展不得分;每少一次扣1分;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发现一次未部署检查的,扣1分。 

  

3、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4分)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检查,每发现一处企业没记录在案的隐患,扣1分;未按等级进行登记建档的不得分;没有及时消除隐患或未做到整改“五落实”的,每缺一项扣1分。 

  

4、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报当地相应部门备案。(2分)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分析综合表和事故隐患整治计划方案按季上报当地安监所,未上报一次扣2分。 

  

5、每季度按时进行事故隐患网上自报。(8分) 

未进行事故隐患网上自报的,每少一次扣2分。 

  

五、安全教育培训(10分) 

1、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4分) 

查阅资料。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不得分。有一项无贯彻实施意见的,扣2分;无宣教记录材料,扣2分。 

  

2、开展全员培训,严格考核,建立档案,确保每位员工每年接受安全教育不少于一次;“三级”培训率达100%。(2分) 

查培训、考核记录和培训档案,未开展培训的、未进行考核、未建立档案的不得分。培训内容设置不全的扣1分;发现职工未接受安全培训的,每发现1人扣1分;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再培训记录完备。(2分) 

查看证件,每发现1人未持证上岗的,扣1 分;每发现1人再培训记录不全的,扣1分。 

  

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活动。(2分) 

查文件资料。未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的,不得分。 

  

六、外包工程安全管理(5分) 

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单位,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分) 

查看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合同、安全检查台帐,缺少一项扣1分。未对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的扣1分。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及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应设置现场安全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措施。(3分) 

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扣1分;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检查和协调的扣1分;查看危险作业规范和现场,作业现场无操作规程、现场处置方案等安全制度,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0.5分;查看危险作业工作记录,无工作记录的,扣1分。 

  

七、职业健康监管(10分) 

1、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2分) 

查作业场所警示标识及公告栏内容。无警示标识扣1分;公告栏无相关内容的,扣1分;未履行告知的扣1分;未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扣1分。 

  

3、对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及四周,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维护。(4分) 

未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不得分。现场检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分;无维护记录的,扣1分。 

  

4、按规定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加强管理;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使用并加强管理。(2分) 

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扣0.5分;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未及时更换的扣0.5分。现场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发现一人未佩戴,扣0.5分;无发放管理记录的,扣0.5分。 

  

5、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依法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2分) 

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业危害申报表及申报回执。无制度的,扣1分;无申报表及回执,扣1分。 

  

八、应急救援(6分) 

1、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制度。(2分) 

查文件,未建立应急管理机构的扣1分。查预案。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不得分;未备案的,扣1分。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1分) 

查演练记录、档案,没有演练的,不得分。 

  

3、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2分)。 

查队伍,未建立的,不得分。实地查看救援装备,查看协议;高危企业未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且未与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的,不得分;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但未进行培训的,扣1分。 

  

4.积极开展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备案和监控工作(1分)。 

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备案的、无监控记录的不得分;企业内部未开展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的不得分; 

  

九、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4分) 

1、按规定要求时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2分) 

查看安监部门文件资料和事故报告。发现瞒报、谎报事故的,一票否决;发现迟报事故的,扣2分; 发现漏报事故的,扣2分。 

  

2、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复结案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落实到位。(2分) 

查安监部门资料,走访职工。查干部职工档案和相关资料,凡是对责任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不得分。 

  

十、加分 

1、年度内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市、县、街道表彰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 

  

十一、否决事项 

1、年度内被街道安委会通报批评两次的; 

  

2、“三合一”、“二合一”厂房; 

  

3、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时,未能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考核得分:         考核等级:           考核组人员签字 :                                 时间:    年    月    日 

             

 

  白石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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