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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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市编〔2014〕56号)精神,建立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现刻制“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光敏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的印模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发(2014)54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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