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关于翁垟街道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2/2014-17779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翁街办〔2014〕155号
  • 发布机构:
  • 翁垟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4-12-23 09:09:21
  • 有效性:
  • 有效
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省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浙安委〔2014〕16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4〕39号)和乐清全省强化消防基层基础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台州温岭全省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精神,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结合我街道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消防等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推进赶超发展、建设美丽乐清”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逐步完善消防工作领导体制和监管责任体系;坚持改革创新,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群防群控机制;坚持重点治理,集中发力,着力夯实重点区域消防基层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持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2个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见附件1),持续开展隐患综合治理,大力夯实消防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2015年春节前,全街道基本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2个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火灾发生率明显下降;2015年6月底前,全街道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有效运行,2个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基本整治完毕,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12月底前,出台贯彻浙委发〔2014〕5号、温委发〔2014〕3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完善消防工作机制。2015年1月底前,修订完善《翁垟街道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其他分管条线领导的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建立从街道领导、各部门、基层网格员消防安全“全覆盖”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11月底前,街道与村(社区)、各类“个、微、小”主体,部门、行业、系统与所属企业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负责、谁出租谁发包谁负责、谁经营谁承包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让挂靠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投资主体、产权单位、出租与承租主体、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施工单位、主办单位等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2015年6月底前,将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乐清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登记评估》和《乐清市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诚信体系》等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失信惩戒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工作内容,组织开展自查互查。 

  (三)建立“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基层消防组织“五位一体”建设,健全网格化监管运行机制,明确网格管理各类人员的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对网格内的“个、微、小”场所实施常态、综合、动态管理,分级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全面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网格排查常态化、隐患督改流程化。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化、卫生、新居民服务管理、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翁垟街道消防安全岗位职责说明书》职责要求,加大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消防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2015年春节前,打通日常工作体系和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关节,落实每个部门、每名机关公务员“分管一个行业、联系一个地方、保一方安全”的责任;国土、住建、行政执法等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严控违章建筑。 

  (四)建立“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按照“违法必追责、违纪必追责、违规必追责”的要求,2015年1月底前,街道与社区(村)、相关职能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现事前明责。出台《翁垟街道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实施办法》,明确事中问责、事后追责、一票否决的各种情形,通过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专项督办、约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责令停职检查等处理方式,倒逼责任落地。同时,行政问责处理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评定干部的依据之一。 

  (五)建立“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会管、会逃、会救”的要求,11月底前,出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意见,明确社区(村)和宣传、教育、民政、文化、消防等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2015年春节前,生产经营场所及居民出租房集中的村(居)明确专兼职宣讲员,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对街道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站站长、公安派出所分管所长开展1次集中培训;街道对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员开展1次轮训;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坚持全员培训上岗,使每名员工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 

  (六)建立“零容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11月底前,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按照隐患程度逐一登记造册;针对产业类别、建筑结构和隐患特点,分类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改造。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加强出租房用途管制,严控生产用房、居住用房变更使用性质。强化物防、技防措施运用,突出“换”,2015年1月底前,及时更换(改造)、套管保护老旧电气线路,安装电气保护装置;突出“添”,2015年春节前,推动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增设独立的疏散逃生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突出“搬”,2015年6月底前,强化产业空间布局,将设立在居住区的“个、微、小”场所搬到具备安全条件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突出“拆”, 2015年6月底前,结合“三改一拆”、打非治违等工作,彻底整治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旧住宅、旧村、旧厂房及历史遗留隐患;突出“建”,2015年6月底前,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结合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布局不合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园区改造、搬迁。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安全发展理念大宣讲。坚持大宣讲开路,组织街道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国家、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浙委发〔2014〕5号文件、温委发〔2014〕39号精神,对照温岭市的经验做法,查找发展观、转型升级与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认识差距,增强各个层次、各个方面乃至全社会安全生产的自觉,强化每名党政领导干部的 “红线”意识,不要带血的GDP,引导每名生产经营业主不赚带血的钱,形成思想共识。 

  (二)开展重点区域体系建设督导、指导。11月12日前,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街道消防站, 

  全面负责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社区工作组(具体名单见附件2)。工作组全程跟踪、督促指导重点区域学习借鉴温岭经验,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进驻重点区域开展实地蹲点指导,实行责任捆绑,全力以赴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三)建立曝光督办机制。在个社区(村)宣传窗开设专栏,设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曝光平台》,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每月进行曝光。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的督查,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进行曝光,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对连续发生有较大影响事故的地区和单位,及时予以警示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并视情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 

  (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强化舆论引导,全面宣贯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整治区域性火灾隐患的重大意义、政策方针和坚定决心。向群众宣传隐患整治背景、整治重点和整改措施,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夯实综合整治群众基础。完善并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通过“96119”举报火灾隐患。充分依靠、发动群众和基层干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与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格局。 

  (五)定期调度考核。定期编发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动态,建立相互交流学习平台,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和任务。认真吸取瓯海、台州温岭、金华义乌重大火灾等安全事故教训,学习、借鉴其整治经验做法,提升本地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水平。2015年7月底前,省、市、县三级将对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纳入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是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有效抓手,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街道党政一把手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社区(村)一把手为具体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充分认清建设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社区(村)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体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整治成效的示范引领效应,坚持抓整治促建设、以建设带整治,彻底整改已排摸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街道工作指导组要加强社区(村)的协调配合,深入社区,开展暗访暗查,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并与社区(村)捆绑责任,实地蹲点指导,全程督导开展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对问题突出、工作推进不力、整治力度不大的地区,要紧盯不放、动真碰硬,点名通报、挂牌督办,并视情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重点区域名单 

           2.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3.任务清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201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公安消防局。 

乐清市翁垟街道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印发 

 

  附件1: 

  重点区域名单 

  一、 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海屿社区 

  二、 企业集中区域:翁垟工业区 


  附件2: 

  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长:徐立志 

  副   组   长:刘  晓 周  建 林珍华 

  小 组  成 员:王安行 郑玉华 叶星前 陈  鹏 陈晓红 

                金妙灼 黄田峥 蒋  海 胡泽华 陈永正 

                王信儒 陈建明 金海荣 彭永乐 陈景权 

                黄  伟 陈晓阳 朱会龙 陈通贵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  鹏 

  地团工作组:陈晓阳 陈  鹏 陈景权 王  放 陈卓孟 

  雁塔工作组:陈通贵 金妙灼 王信儒 吴  炜 蒋旭潮 

  中兴工作组:黄  伟 叶星前 胡泽华 陈景磊 叶添臻 

  海屿工作组:朱会龙 彭永乐 朱国胜 李龙奔 王文斌 

  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协调联络、指导服务;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各地进展情况,部署调度工作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手册,组织开展培训;设立咨询平台和热线电话,收集汇总工作动态和成效,及时编发简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请下发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对体系建设任务推进不力的地区,适时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负责人等。负责对指导地区开展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驻点帮扶,集中曝光各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带头组织开展大宣讲,对街道、社区(村)领导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按照指导意见,精准帮扶指导按标准建设防控体系,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隐患整治标准和方法,为各地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推动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附件下载:翁街办〔2014〕155号.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