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同意颁发第二批幼儿园临时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
|
各学区,各有关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消除非法办学安全隐患,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4〕226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乐清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4〕68号)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乐清市大荆康博幼儿园等35所幼儿园颁发临时办学许可证(具体名单见附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希以上获得临时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效益,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幼儿园准办标准,并申办审批办学许可证,努力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附件:2014年颁发第二批临时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名单(35所) 乐清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7日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大,市委、市政协、市政府、 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消防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幼〔2014〕29号.aip 附件下载:颁发第二批临时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名单.xl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