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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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办: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浙民福〔2012〕8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独居、空巢、高龄、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根据《乐清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乐民救〔2014〕302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定享受补贴对象共3400人。其中一类补贴对象:156人(31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托养);二类对象:3244人(292人为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432人为五保对象)。现将2014年12月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共计252000元下拨给你们,资金到位后,请各单位抓紧组织实施,专款专用,并做好台账,民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附:2014年12月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汇总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2日 抄送:温州市民政局、财政局,乐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救〔2014〕338号关于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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