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乐清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等5个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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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等5个社会组织: 你们关于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们申请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征求业务指导单位意见后,决定准予乐清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等5个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请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你们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上缴我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剩余资产,具体事项由业务指导单位负责指导。现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名 称 登记证号 业务指导单位 乐清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 157 市委政法委 乐清市虹桥书画协会 78 市文联 乐清市经济技术信息协会 123 市科协 乐清市市场协会 127 市市场监管局 乐清市眼镜行业协会 192 市质监局 乐清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18日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社〔2014〕336号乐清市民政局综治等协会注销批复.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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