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督〔2014〕11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命名大荆小晶晶幼儿园等
24所幼儿园为浙江省三级幼儿园的通知
各学区,有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和有关幼儿园的申请,我们于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分别对乐清市大荆小晶晶幼儿园、城东芽芽幼儿园、石帆嘉贝尔幼儿园、翁垟幼儿园、大荆滨海幼儿园、柳市启蒙幼儿园、柳市新都幼儿园、柳市红太阳幼儿园、大荆镇第一幼儿园、白石第一幼儿园、乐成芭学幼儿园、天成金星幼儿园、虹桥仙垟陈飞虹幼儿园、虹桥繁华幼儿园、虹桥慧星幼儿园、虹桥黎明幼儿园英才园区、柳市长虹幼儿园、淡溪福娃幼儿园、北白象智慧树幼儿园、北白象春天幼儿园、北白象桥下欢乐幼儿园、北白象实艺幼儿园、北白象活泼幼儿园、芙蓉金太阳幼儿园等24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经审定,以上24所幼儿园已达到浙江省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标准,决定命名为浙江省三级幼儿园。
乐清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0日
抄送:温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财政局,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