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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心理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14-17806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教学〔2014〕36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4-12-08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全面了解当前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找出学生心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4〕66号)及《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教〔201342号)精神,在以浙江大学曹立人教授为主的省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团队指导下,市教育局将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心理状况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市普查样本量为10000名左右学生。其中小学4年级学生抽查近3250名;初中一年级学生抽查近3250名;职高一年级学生抽查近1000名;普高一年级学生抽查近2500名。 

  二、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包括SCL90问卷调查和影响心理状态的原因调查两方面(每位接受调查的学生同时完成2份问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优先考虑留守儿童较多的班级,同时兼顾不同班级类型。各普高和职高每所学校抽查3个班级(不足的学校,按实际人数调查),由学校落实专职心育教师完成。因心理普查有一定的专业性,个别民办学校如需协助,可联系市教育局学生科;初中共抽取65个班级,原则上经市教育局确定学校,由专职心育教师完成;小学抽取65个左右班级,因小学专职教师配备不齐,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确定学校后,抽调人员分组到各校调查。 

  普职高调查所需统一的指导语及问卷(见附件1、234),各校自行下载打印后发放给学生使用。 

  三、调查时间

  全市普查工作将于2014年1224日前完成。各高中要于129日前完成调查,并于12日前将问卷送至市教育局学生科,我们将抽调人员统一汇总。初中、小学阶段普查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本次普查涉及的学校多,学生面广,时间又比较紧,务请各校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协调好调查学生的课时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问卷结果不涉及对学校及师生的评价,初中和小学阶段如有需要了解本校学生心理状况的,可于12月9日前联系市教育局学生科,我们将优先予以安排。联系人:包柳凤,电话:61526722;黄益远,电话:教育网687340 

  为防止对普查结果产生干扰,务请各校不要提前告知学生调查有关事宜。请使用统一的指导语,同一学校的班级最好在同一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

  附件:1.普职高调查统一指导语

  2.SCL90问卷

  3.影响心理状态的原因调查问卷(普高版)

  4.影响心理状态的原因调查问卷(职高版)

  (附件内容请从乐清教育网学生工作栏下载,网址http://www.yqer.cn/) 

  乐清市教育局

  201412月5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妇女联合会。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5印发 

  


附件下载:乐教学〔2014〕36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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