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社会事务办、财务办:
近年来,清江等镇老年协会在老龄工作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由于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了部分工作的推进。为积极推动老龄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给予清江、芙蓉、仙溪、雁荡、大荆等5镇老年协会工作经费补助,共计5.5万元。请相关镇老年协会务必做到专款专用。
乐清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24日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老〔2014〕301号关于下拨清江镇等老年协会工作经费补助的通知.a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