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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房集聚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的新闻发布稿

发布日期: 2014- 02- 17 10 :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乐清市农村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市农办向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农村工作的上级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市农办主要工作及基本情况。乐清市农办于2012年4月份进行了机构整合,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全市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农村扶贫开发与革命老区建设,指导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负责推进美丽乡村(“千百工程”)建设、“农家乐”工作、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农村指导员工作等。今天我将就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农房改造集聚、美丽乡村建设及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等工作向大家作一个汇报。

  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 

  从2010年以来,乐清市坚持把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按照温州市委、市政府构建“1650”大都市区的要求,紧紧把握“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快速富得起”的工作要点,针对乐清地域特点和经济发展特征,扎实推进农房改造跨区域集聚和就地改造,积极引导农民到中心镇和都市功能区集聚。作为年度十大民生工程、破难攻坚核心工作,农房改造集聚工作在2012年全年完成农房改造集聚户数26944户,累计新增集聚率为 8.5%;完成投资额38亿元。目前虹桥仙垟陈、单板桥,城东坝头,石帆东朴湖,柳市东风等大型跨区域集聚项目进展顺利;淡溪寺西、柳市黄华堡等旧村改造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将使更多的农民进城安居乐业的愿望成为现实。我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三可原则,科学归类集聚对象。按照农民可接受、政府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在四类项目上率先突破:一是抓好跨区集聚,二是抓好旧村改造,三是抓好工程性拆迁,四是抓好住户困难户集中联建。

  (二)拓展建设形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去年底我市开始组建“1+16”模式的农投集团,市公司和镇、街道公司分别为母公司、子公司,注册资金总额达8.7亿元,市、镇两级公司将分别承担跨区集聚项目和就地集聚项目实施建设。此外,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为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市政府已与杭州绿城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由绿城承建的大荆蔗湖和虹桥下村项目已进入启动建设程序。

  (三)贴近群众需求,科学制定置换政策。制定出台了《乐清市城中村改造、一般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城市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暂行办法》(简称“四策合一”政策),明确了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房屋征收的具体对象、补偿方式和标准、相关优惠政策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规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优惠政策。

  2013年,我市将继续以跨区域集聚和就近就地改造方式促进集聚。计划完成农房改造集聚户数25380户,新增农房改造集聚率8%以上,完成农房改造集聚投资75亿元。截至3月底,完成农房改造集聚户数6006户,新增集聚率为1.89%。下步,我办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拓奋进,大力推进农房改造集聚进程。为大力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进程,破除在建项目难点,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千名干部破难攻坚促发展”和“2013破难攻坚”大行动,由市四套班子领导担任项目建设指挥长,协调解决农房改造集聚(旧村改造)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市直部门和市管干部会同责任单位联动负责52个进展较慢的农房集聚项目,合力破难攻坚。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已启动项目和办理前期项目的进度。

  (二)全面启动,紧扣农房改造工作重心。今年将继续牢牢把握项目开工、建设这一主要工作思路,在做好跨区域集聚的同时,要大力推进全市旧村改造建设工作。全市17个镇(街)今年都要启动一个旧村改造项目,有条件镇(街)要启动2-3个。

  (三)加强组织,深入督查指导。根据市领导要求,4月份开始农房改造和旧村改造项目要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排名,同时将考核纳入考绩内容;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相关例会、督查都要到现场去,互比进度,促进进展,切实推进我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旧村改造)工作。我办也已建立了班子领导联镇(街道)制度,配合市委督查组,分片区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完成农房改造集聚年度任务工作,确保了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对全市农房改造集聚建设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排查,将问题反馈给市委市政府。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2008年我市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以来,各镇、街道深入开展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2012年,乐清市深化省市“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部署,启动美丽乡村建设,并成功创建了115个省待整治村和76个温州市待整治村、4个连片整治镇(街道),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得到优化,农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2013年,乐清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计划通过四年时间努力,力争到2016年,成功创建成美丽乡村工作先进市、示范市,全市60%以上镇、街道开展整镇整街创建,10%以上行政村创成美丽乡村精品村或特色村,5%以上农户成为美丽乡村样本户。

  下步,我办将全力协调并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一是加快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围绕美丽乡村“市、镇(街道)、村、户”联创要求,编制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和精品线路、精品村规划,明确美丽乡村创建主题、目标方向、总体布局及建设导引。二是编制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以黄坦硐、黄塘、南阁上街、上北阁等村为重点,编制修建性详规和建筑设计施工方案,明确历史文化村落核心区、控制区、搬迁安置区等功能分区和古建筑墙体加固、顶瓦修补、立面改造、构件修复的标准及要求。

  (二)推进抓点连线成片建设。开展特色村、精品村创建,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全面开展以精品村为节点、以景观带为轴线的连线成片创建。每年启动3条美丽乡村精品线、30个左右的美丽乡村精品村和特色村创建工作。

  (三)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按照“彰显区域特色、体现农村特点、传承优秀文化”的要求,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创建工作,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启动温州市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个重点村和5处不可移动古建筑零星散落点的保护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村庄整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继续做好68个省级待整治村建设和6个省中心村的培育建设,大力开展清洁乡村行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推动“四边三化”,建设农村生态文明。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精神,我市将于5月份开始开展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

  调查认定标准: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按照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认定数量不得低于地区农村户籍人口10%的标准,开展调查认定工作。其中201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500元的,列入省标低收入农户,高于5500元低于8000元的,列入市标低收入农户。

  扶贫重点村的认定,按照“村内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村内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五年内有自然村整体搬迁或搬迁人数较多的行政村必须列入,革命老区村、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村、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优先列入”的认定方法,结合“省定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确认我市扶贫重点村。

  认定程序: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需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村级推选、群众公议、农户自愿申请、干部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经政府审定公告后,录入电脑数据库;

  扶贫重点村认定工作,需按照镇(街道)初选、调查组进村调查、市政府审定公告的方法,实施认定。

  由于时间关系,我办其他工作今天就不再作详细汇报了。

  谢谢大家!

市农办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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