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乐清市信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信访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为具体承办科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多次在局中层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科室引起重视。 (二)完善制度建设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修订完善了《乐清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乐清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为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建立了多级审核制度,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需依次由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多级审核,并通过保密审查后,交由信息经办人办理。 (三)规范工作流程 办公室作为具体承办科室,结合工作内容和职责对流程进行了细致梳理。没有按规定填写文件编审单的,一律不予编制文号、盖章发文、网上公开。根据多级审核的意见,将电子文档分门别类进行存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主动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3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8条。 公开主要形式有:互联网(“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市档案局、图书馆等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2年,我局政策文件、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等内容都已在政府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目前只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201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机构不完善,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上报制度,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更多有参考价值的政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