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5/2014-136428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4-03-19 16:5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4- 03- 19 16 : 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科技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科室相关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对市政府安排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工作思路。

  (二)注重实效,组织落实。今年,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相应地,部门子网站也重新编制。结合部门实际,编制了《乐清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乐清市市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等,对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流程,对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信息均做了具体规定。本着“快捷方便、可操作性强”的原则,按规定将电子文档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分门别类进行存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主动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进行发布。编制非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流程,便捷公开查询。公开科室服务咨询热线,充分利用科室热线,认真负责地对服务对象进行业务受理、政策解答。

  (三)及时公开,加强宣传。一是通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期间,协同市工商局、市科协、市法院等部门举办活动,邀请乐清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进行报道宣传。二是通过科技期刊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乐清科技信息》、《乐清专利》等期刊,介绍宣传科技有关动态和信息,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邀请专家共同评审市本级重点科技项目,增强科技管理透明度,提高科技计划立项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四是通过网络媒介公开政府信息。在乐清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乐清科技信息网上,按要求公开有关科技政策、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将科技工作情况及时传递给服务对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53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17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3年,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机构信息、部门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四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子网页,网站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动态、机构职能、领导成员、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板块,可以提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此外,另设有乐清科技信息网站,可直接进行科技项目的网络申报,以便简化民众办事程序。

  2、公共查阅点

  市科技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乐清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指定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3年,市科技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科技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科技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市科技局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还有所欠缺。

  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

  二是宣传交流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大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探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并及时予以解决。

  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以便减少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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