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审〔2014〕2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乐清市教育审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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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文件
乐教审〔2014〕2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乐清市教育审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领导,构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合力,提升教育审计工作成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浙江办审〔2013〕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建立乐清市教育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并制定如下议事规定:
第一条 联席会议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审计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内审室、纪委监察室、计财科、政工科等职能科室组成。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第二条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教育审计工作计划;
(二)协调解决审计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审计整改意见建议;
(四)研究制定审计重要文件、制度;
(五)交流通报各项审计情况;
(六)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第三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内审室,由内审室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负责联动实施各项审计工作;
(三)督促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四)联系成员科室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五)起草有关审计的文件、制度;
(六)收集整理审计工作信息;
(七)整理保存联席会议纪要;
(八)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科室工作职责
(一)内审室主要职责。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要点),提交联席会议决定;按照审计计划逐项组织审计工作;提出各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审前培训、布置和审计组进点;撰写审计报告;印发审计通报,下发审计整改通知,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完成局党委授权的教育系统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报告,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审计意见建议;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联动参与;建立健全审计各项制度;负责组织进行审计业务培训。
(二)纪委监察室主要职责。配合内审室参与各项审计工作的实施;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核查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线索;对查实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计财科主要职责。配合内审室参与各项审计工作的实施;向内审视提供审计所需要的有关财经纪律、财务制度、会计资料等相关材料;对审计整改进行业务指导;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落实审计提出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议。
(四)政工科的主要职责。在办理领导干部离任手续前,将离任人员名单报送内审室,并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配合内审室参与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工作;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利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在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升降、奖惩等工作中,使用审计结果,并向联席会议通报审计结果运行情况。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会议方案,报召集人同意后召开,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各成员科室提交联席会议审议、通报的有关材料,应事先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乐清市教育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乐清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4日
乐清市教育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 长:赵顺川 乐清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支小琴 乐清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 员:刘衡山 乐清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
郑庆新 教育局副局级纪检员、监察室副主任、内审室主任
胡明光 乐清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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