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4-136439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14-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4- 03- 06 10 :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本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按照上级政府和《乐清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围绕“公开、服务、监察”三大板,积极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2013年9月,由本办牵头,抽调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和市审管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集中办公,对全市61个单位14类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等,统一编码,同时在优化运行流程基础上,针对每项行政职权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截至2013年11月,11505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以专栏形式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及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大工作沟通和协调推动力度,推动全市和本办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及时指导和督促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季度通报制,全年共印发通报4期。 

  (三)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本办主动公开由市政府和市府办发文的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涵盖人事任免、教育、环保、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城乡建设等方面,市政府法制办主动公开相关行政复议结果。同时,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努力缩短政府信息上网公布的时间,大部分政府信息都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上网公布,强化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时,市府办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都按规范的办理流程进行受理、审核、签发、答复、备案等各个环节工作,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化。同时,督促和指导全市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3年,本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306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3年,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应急管理等七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提供了连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

  2.政府公报

  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本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现场提出申请7件,网上申请2件,以快递信函形式提出申请1件;申请政府信息全部公开的2件,不公开的1件,申请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办信息公开范围的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本办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3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个别政府信息未能及时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更新和发布。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督促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及时向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加载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努力实现“应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一律不公开”。

  三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受理流程,促进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尽量避免因受理程序不规范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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