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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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三改一拆”工作力度,加快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根据温州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暨2014年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乐清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乐政办函〔2013〕82号)中有关镇街2014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任务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其他工作任务不变。调整后,2014年全市违法建筑拆除面积由130万平方米调整为200万平方米。各镇街、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辖区目标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大力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各镇街2014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附件 各镇街2014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任务分解表
备注:虹桥镇、大荆镇2013年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本年度要继续完成,且一并纳入2014年度考核。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函〔2014〕19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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