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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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林亦俊 副组长:张亨利 叶伟琼 成 员:市委办、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信访局、市考绩办、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与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刘勇(市住建局)为办公室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机〔2014〕16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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