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清市第五、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市发祥岭栈道等32处不可移动文物已被市政府公布为第五、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新公布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第五、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希有关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 附件:第五、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发〔2014〕24号.ai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