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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4-01169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函〔2014〕2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5-04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3年,各镇街、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为重点,积极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保持打击走私的高压态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柳市镇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单位和陈汉存等1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为打造“平安乐清”,助推乐清“赶超发展、再创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2013年度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5个)

  柳市镇人民政府       城东街道办事处

  温州海关驻乐清办事处    市公安边防大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13名)

  陈汉存 林 炜 倪姜茹 徐再强 吴 钧 卢海峰 刘全海 林 爽 胡齐夫 金辉华 王海微 赵 子 倪海荣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函〔2014〕26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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