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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4-01294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4〕2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5-09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4年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2014年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基础作用(25分)

  (一)各镇街加强对反走私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中有专人分管,且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反走私工作(5分)。

  (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走私工作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反走私工作措施的落实,召开反走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反走私工作(5分)。

  (三)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责任书,将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村(5分)。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签订反走私合作备忘录(协议书)(5分)。

  (四)积极支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重大走私案件,协调解决案件查处中遇到的问题(5分)。

  二、突出“大、专、联”,深入开展打私联合行动(50分)

  (一)组织开展打私联合行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订行动方案(6分)。

  (二)各镇街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联合巡查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私联合行动,封堵偷运走私通道(10分)。

  (三)强化对港口、码头、船舶、油库的实际监管,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和重点线路二线拦截,切断私货运输链条(5分)。

  (四)各镇街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市场日常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清查整治,依法查处私货交易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为(10分)。

  (五)建立重大节日、行动期间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反走私突发事件(1分);大要案件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查处)情况随时报告(1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拓宽举报途径,公布举报方式(1分);对于群众举报,及时反馈处理情况(1分)。

  (六)加强反走私社会宣传,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反走私宣传教育设施(5分);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充分展示严打走私、惩治犯罪的成果,对走私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5分)。

  (七)反走私总体态势继续保持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走私案件,未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5分)。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5分)

  (一)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完备(2分);每季度组织召开反走私工作例会,重要问题形成会议纪要(2分)。

  (二)建立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2分)。

  (三)及时办理上级领导有关反走私工作的批示件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事项(2分);机关公文规范运转,除主送公文外,其他有关反走私工作的公文及时抄送市府办(2分);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每季度报送市府办信息不少于1篇(5分)。

  (四)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并努力转化调研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5分)。

  (五)工作有创新,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5分)。

  附件:2014年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评分表

  

附件

  2014年乐清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评分表

项目 

内 容 

基本分 

备 注 

得分 

领导重视 

1.加强对反走私工作的领导,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中有专人分管,且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反走私工作(5分)。 

25 

以文件等为依据,综合评定。 

  

2.分管领导定期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走私工作重大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反走私工作措施的落实,召开反走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反走私工作5分)。 

以会议纪要、图片等为依据,每增加1次专题会议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3.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责任书,将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村(5分)。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签订反走私合作备忘录(协议书)(5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实地检查、综合评定。 

  

4.积极支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重大走私案件,协调解决案件查处中遇到的问题5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实地检查、综合评定。 

  

联合行动 

1.组织开展打私联合行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订行动方案(6分)。 

50 

以文件、会议纪要、图片等为依据。 

  

2.各镇街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联合巡查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私联合行动,封堵偷运走私通道(10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实地检查、综合评定。 

  

3. 强化对港口、码头、船舶、油库的实际监管,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和重点线路二线拦截,切断私货运输链条(5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实地检查、综合评定。 

  

4.各镇街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市场日常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清查整治,依法查处私货交易和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为(10分)。 

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加2分;未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扣3分。 

  

5. 建立重大节日、行动期间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反走私突发事件(1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实地检查、综合评定。 

  

6. 大要案件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查处)情况随时报告(1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实地检查、综合评定。 

  

7.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拓宽举报途径,公布举报方式(1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实地检查、综合评定。 

  

8. 对于群众举报,及时反馈处理情况(1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综合评定。 

  

9.加强反走私社会宣传,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反走私宣传教育设施(5分);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充分展示严打走私、惩治犯罪的成果,对走私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5分)。 

以文件、图片等为依据,综合评定。 

  

10. 反走私总体态势继续保持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走私案件,未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5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 

  

基层建设 

1.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完备(2分);每季度组织召开反走私工作例会,重要问题形成会议纪要(2分)。 

25 

以文件等为依据,综合评定。 

  

2.建立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2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 

  

3. 及时办理上级领导有关反走私工作的批示件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事项(2分)。 

以工作成效为依据。 

  

4. 机关公文规范运转,除主送公文外,其他有关反走私工作的公文及时抄送市府办(2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 

  

5. 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每季度报送市府办信息不少于1篇(5分)。 

超额完成的,酌情加分;被温州市采用1篇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6.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并努力转化调研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5分)。 

调研报告转化为工作成果或得到领导批示肯定的,每篇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7. 工作有创新,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5分)。 

以文件等为依据。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函〔2014〕25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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