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网上征兵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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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网上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 根据国防部要求,今年全面推行网上征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兵役登记对象和时间:凡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在6月30日前登录国防部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 (二)国防部征兵网站:http://www.gfbzb.gov.cn。 二、应征报名 (一)应征报名的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应征报名的方法:完成兵役登记后,才可登录国防部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 三、有关说明 (一)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青年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高校录取必备条件; (二)缓征条件:兵役登记后,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列为缓征对象的,可以不应征报名,但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三)有关入伍高校新生相关政策规定: 1、入伍高校新生:是指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已被高等学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 2、入伍高校新生,可以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3、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4、入伍高校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以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时间,可以顺延1年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 5、入伍高校新生享受《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相关规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四)有关入伍政策,网上报名应征等事宜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咨询: 1、市征兵办。联系人:张记锋,联系电话:15727859111或0577-88039837。 2、各镇(街道)武装部。可到户口所在的镇(街道)武装部进行咨询。 3、全国征兵网。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咨询。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乐清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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