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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18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字体:[ ]

乐教监〔20149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考核工作的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重点考核部门(单位)的通知》(乐农监〔20141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被确定为2014年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考核制重点考核单位,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经研究,特部署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收费政策和规定,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其他违法代征代收等行为。

二、  局机关各科室一律不得出台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相违背的文件、政策。计财科要严格把关,做好收费公示制度,明确收费权限,并负责做好对各校的培训和咨询答复。局办公室统筹相关会议,按上级要求提醒局主要领导做到年初有部署、重要会议上有强调等。局纪委监察室要做好日常监管治理工作,有举报必查,有错必纠。

三、  各学校(单位)杜绝任何名义的乱收费行为,特强调以下几点:

1.不得向农民筹资办学;

2.不得接受村集体的馈赠和宴请;

3.不得发生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行为;

4.不得擅自收取学生补课费和额外教辅材料费。

我局将组织明察暗访,一旦查实,严肃处理。

四、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乐清市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赵顺川局长为组长,赵联强、支小琴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李现同志为联络员。

 

 附件:关于确定2014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重点考

核部门(单位)的通知

 

 

                                   乐清市教育局

                                  2014年8月6

 

 

  抄送: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市农负监管办。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8月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