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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乐清市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4-0132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4〕4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4-08-04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乐成、城东、城南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乐清市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乐清市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活动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

  为全面巩固浙江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区卫生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市区鼠、蟑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迎接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考核验收,根据《浙江省除四害先进城区考核、命名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

  乐清市城区(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范围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场所(包括辖区内的河道、公园、水沟、绿化带、菜地、果园等)。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1. 重点单位:以上范围内的各类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站、店)、医院、长途汽车站及公交客运站点等。

  2. 重点部位:厨房、库房(如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五小行业;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闲置地)、垃圾收集点、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单位院内、住宅区外环境等。

  二、考核验收标准

  (一)灭鼠标准

  1.每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7月份)

  做好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活动的调查、摸底,建立乐清市城区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灭鼠、灭蟑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病媒生物防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9月份)

  在日常灭鼠、灭蟑工作基础上,集中组织大规模的统一投药消杀行动。投药期间,有关街道、部门、单位要组织发动群众进行环境整治,清扫室内外环境,从根本上消除“四害”孳生地。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部位要加强防鼠措施,添置防鼠设施。在组织大规模病媒生物消杀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消杀药物的管理,严防误食误投中毒事件的发生和对环境的污染。

  (三)巩固补漏及效果评估阶段(9月-10月份)

  有关街道、部门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部门灭鼠、灭蟑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将自查结果、工作总结和巩固措施报市爱卫会办公室。市爱卫会根据城区各街道上报情况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城区各街道灭鼠、灭蟑工作进行模拟检查,进一步落实巩固措施。根据检查情况,在城区进行第二轮统一投药,重点针对第一次投药后鼠、蟑螂密度仍然较高的单位、场所开展灭鼠、灭蟑工作。为确保灭鼠、灭蟑活动取得实效,将委托第三方对城区灭鼠、灭蟑活动开展效果评估。

  (四)考核迎检阶段(10月至考核结束)

  向省、温州市爱卫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市灭鼠、灭蟑省级达标工作进行考核。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各种资料的汇总、整理,迎接省、温州市爱卫会对我市城区灭鼠、灭蟑达标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乐清市城区创建省级灭鼠、灭蟑活动领导小组,由方青副市长担任组长,王爱芬(市府办)、谢明荣(市卫生局)为副组长,南晓燕(市委宣传部)、王旭良(市教育局)、谷冶宏(市公安局)、董法朗(市财政局)、瞿豪敏(市住建局)、徐宽宝(市交通运输局)、张美赋(市农业局〈林业局〉)、朱燕燕(市卫生局)、陈金才(市市场监管局)、郑旭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杨晓东(市市政园林局)、金龙江(乐清日报社)、林午(市广播电视台)、胡锦锋(乐成街道办事处)、王国海(城东街道办事处)、张颐秋(城南街道办事处)、杨曙光(市疾控中心)、郑利乐(市卫生监督所)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朱燕燕兼办公室主任,刘秀秀(市爱卫办)、倪成剑(市疾控中心)为办公室副主任,郑乐彬(市爱卫办)为联络员(电话:62566070)。乐成、城东、城南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宣传灭鼠、灭蟑的意义、方法、步骤、标准及要求,使灭鼠、灭蟑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要引导广大群众科学选用灭鼠、灭蟑药械,严禁使用剧毒鼠药、蟑螂药,确保灭鼠、灭蟑活动的安全。

  (三)各尽其职,落实任务。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负责,单位(居民区、物业公司)包干”的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此次灭鼠、灭蟑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指导辖区内的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计划实施、培训考核、环境整治、监督检查及组织协调工作。公共外环境及重点场所灭鼠、灭蟑工作委托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市政园林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公共绿地、公园、市政管线、下水道、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的灭鼠、灭蟑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本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的灭鼠、灭蟑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地的灭鼠、灭蟑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检查督促车站、码头等单位及其交通工具的灭鼠、灭蟑工作。广电、通信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广播电视、通讯光(电)缆的防鼠灭蟑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督促集贸市场、食品生产、流通单位以及学校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业的灭鼠、灭蟑工作;农林部门负责查处违法除四害药物,组织开展镇街农田灭鼠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灭鼠、灭蟑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鼠蟑密度监测,加强市区除四害工作的监督,依法查处不采取灭鼠、灭蟑措施,鼠蟑密度超标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各医疗机构的灭鼠、灭蟑工作,并做好鼠药、蟑螂药中毒急救工作。

  (四)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有关街道、各部门、各类场所灭鼠、灭蟑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有关街道要加强对除“四害”专业消杀服务机构(以下简称PCO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灭鼠、灭蟑的指导检查;对自行开展灭鼠、灭蟑工作有困难的单位,可委托PCO公司执行。灭鼠、灭蟑工作结束后,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对任务完成出色的街道,市爱卫会将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奖励。对灭鼠、灭蟑工作不力,在考核工作中丢失责任分、影响我市创建省级“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工作的街道、部门、单位,市爱卫会将按照《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政办函〔2014〕42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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