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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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学区(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我市教育系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使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根据乐清市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审计厅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乐财监督〔2014〕2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检查工作。现将重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各公办学校(单位)、幼儿园2013年以来发生的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 2.预算支出管理情况。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4.资产管理情况。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7.设立“小金库”情况。 (详细内容见乐财监督〔2014〕201号文件) 三、检查分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次检查工作选取30%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教育局组成五个检查小组。分组安排如下:
四、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迎检准备。相关文件及表格从乐清教育网-基建财务栏目下载,填好附表1-4纸质(盖章)及电子稿。 乐清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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